第3版:政教专刊

市中院第四党支部 专题廉政党课重实效

本报讯 (记者 冯海砚) 按照“以案为鉴,筑牢防线”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2018年12月20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举行廉政党课,该支部书记斛艳艳同志为支部党员讲授了题目为《忠实践行党的宗旨,提高廉政意识》的党课。

党课从“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等三个方面与大家一起探讨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如何忠实践行党的宗旨,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做勤政、廉政、能政的表率。并与支部党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希望同志们能学思践悟、守住底线、强化责任、勇于担当。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三省吾身,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

支部书记讲党课是此次“以案为鉴,筑牢防线”警示教育活动的规定动作,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形式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党支部党内生活严肃化、经常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地推动作用。

当天,党员们还采用微信扫码、现金给付等多种方式踊跃交纳党费,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意识、党章意识、组织观念的基本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