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贫困地区生态扶贫进展总体顺利,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生态环境,但必须看到,贫困地区的林区大都集中在山区,退耕还林后,可供农民耕作的土地较少,随着树木的成林成型,生态保护与开垦耕作的矛盾凸显。农民收入偏低,生活比较艰辛,由于林业的成长和生态效益的发挥需要周期长,生态效益主要是公益性的,少部分群众由于退耕还林后没拿到经济效益,随着粮款补助的增加,很容易造成急功近利,对坡度相对较缓的退耕还林地进行复垦。
到2020年实现贫困县整体脱帽,任务艰巨,必须坚持把精准扶贫作为全市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贫困地区生态扶贫脱贫步伐,进一步推动政策、资金、力量向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聚焦,确保生态扶贫扶到点子上,扶到脱贫关键处。
充分认识生态扶贫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思路,转变发展观念,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好森林资源,从而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把退耕还林作为贫困地区生态扶贫工程来抓。制定出台相关的后续政策,延长退耕还林补助年限,建立解决退耕户长远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在农业开发项目上给予政策倾斜,为退耕后农民开发替代产业创造有利条件,如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打造绿色品牌,鼓励文化生态村发展生态型农业,将生态资源转化为旅游资源,促进乡村旅游扶贫开发,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实施生态移民输出劳力。支持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地区的贫困户,通过移民搬迁,异地开发,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和解决贫困人口解决脱贫致富相结合途径,移民搬迁后,林地由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继续承包,也可按规定转包、出租或转让,收益归搬迁户所有,保护退耕还林成果。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类似环境污染收费的系统政策,研究开征生态补偿费或环境保护税,吸收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中来,由政府统筹,通过资金、技术、智力补偿等,一方面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制定和实施植被恢复、补种计划,另一方面将划入生态范围内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就地转化为生态保护人员,成立林业技能人员专业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给予生活劳动补偿,同时设立生态奖,对为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生态补偿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