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吕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委第六轮巡察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至5月31日,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处理。(省管干部是省委巡视对象,市委巡察对象不包括省管干部。)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各巡察组的巡察单位和举报电话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