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标识是以图形、符号、文字等形式,表示公共区域或设施的用途和方位,提示引导人们行为的标志物,城市公共标识系统完善与否是衡量一座城市综合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目前,我市部分公共场所标识存在着“标而不识”的问题,如指示功能不到位……因此,建议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城市公共标识系统。
加强标准化管理。加紧制订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并尽快实施,对公共标志的设置、标志的大小、标志用语、标志的维护等各方面予以规范;严格落实国家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识标准,选取景观道作为试点,集中整改公共标识缺位、错用、乱设等问题;保证城市公共标识的规范、准确、醒目,便于理解和辨认,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凡不符合规定的公共信息标志,应当按要求进行改正。
完善通用化设置。通过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将各部门标识,如交通标志、路牌标志、问询标志,标志物垃圾箱、邮箱、公共厕所等,集中统一管理,降低标识管理维护成本,提升城市形象;在街道、广场、公园、景点、医院、学校、银行等公共场所,规范设置街道名称、交通道路指示牌、景点导示牌和车站、商业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指示牌;在停车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则应尽量使用国际通用的图像标识。
合理一体化布局。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城市窗口,应增加多语言标识,尤其是英文标识;政府机关办公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学校等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其周围设置区域指示牌或引路牌;在具有历史人文意义的地点或场所,可以专门制作铭牌,以记录和讲述其所承载的故事,增强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在光线较暗或无光的环境采用发光材料制作荧光导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