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广告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我市第一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已顺利完成。经审核确认,下列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公告。

1.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吕梁市教育局

3.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4.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促进局)

5.吕梁市公安局

6.吕梁市民政局

7.吕梁市司法局

8.吕梁市财政局

9.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11.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12.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吕梁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4.吕梁市交通运输局(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备战办公室)

15.吕梁市水利局

16.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17.吕梁市商务局

18.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

19.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1.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2.吕梁市审计局

23.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4.吕梁市体育局

25.吕梁市统计局

26.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27.吕梁市能源局

28.吕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