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点燃火炬、起跑微笑致意、一气呵成传递……仅仅100米的道路,柳林站的第13棒火炬手杨红艳传递的不仅仅是火炬,更是一名人名警察的信念理想。杨红艳自200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忠诚履行着一个人民警察和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
2011年6月被山西省公安厅授予“阳光警察”称号、2012年3月被吕梁市公安局授予“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称号、2017年6月被山西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二等功”、2019年1月被山西省总工会授予“山西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卫士”称号、2019年3月被山西省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2019年4月被山西省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在工作中,杨红艳积极践行雷锋精神,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让孤寡老人重获温暖,为贫困学生圆大学梦。工作之余,她带领指挥中心民警们多次去看望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为他们送去各类扶贫帮困慰问金2万余元。杨红艳用爱心谱写了一个个亲民爱民助民的和谐音符,树立了一名公安干警自信、自强、爱民、奉献的良好形象。
“能够成为二青会火炬手是我一生无上的荣光,在熊熊火炬点燃的一刻,我也深深感受到这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杨红艳说,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牢记使命、不忘初心,要忠实履职、永葆本色,要只争朝夕、拼搏担当,奋力投身到新时代公安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作出应有的贡献。本版图片由记者冯凯治、王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