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三农专刊

农村耕地撂荒不容忽视

□ 徐龙

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富民惠农政策,为“三农”投入大量资金,农民得到了很大实惠。特别是不断加大对农村耕地的保护和扶持发展力度,农村耕地的管理和利用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在山区农村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耕地撂荒和利用率低的不良现象,尤其是贫困农村更为严重。长此下去,不仅会造成当地耕地资源的浪费,对农业发展不利,更会影响到人们的“吃”的问题。

据了解,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一些农民认为,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打工或经商挣钱,从事农业生产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二是农资价格逐年上涨和劳动力工资猛涨导致农业生产成本高。三是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转移输出,剩余的老弱群体无力耕种。四是户口外迁或转户。在外迁人员中,部分耕地进行了合理流转,有的耕地生产条件差,土地流转困难,即使不收任何租金进行流转,也没有人愿意耕种,无奈之下被迫撂荒。五是在山区,野兔、山猪等野生动物以及牛、马牲畜危害严重,耕地被迫撂荒。村民深知保护动物的重要性,对野生动物与牲畜既打不得又伤害不得,只能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撂荒为好计。

目前,农村耕地保护依然存在瓶颈和许多困难,一方面是非农占地改变耕地用途的现象近年来比较突出。一些乡镇发展乡村旅游、中小企业,在耕地上建设非农建筑物,致使非农用土地逐年增加。不仅如此,农民违建现象日益严重。有的将原宅基地改建的住房面积随意扩大,有的移居新宅基地,旧宅基地又不复耕,个别的甚至建成了“豪宅”或“庄园”。另一方面是耕地保护执法力量薄弱,尽管基层干部都清楚耕地保护的重要性,但由于有的乡镇干部不具备国土管理资格,又不是执法主体,想管管不了。而大多数国土所都存在着人员太少的问题,特别是山区乡镇,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不断盘活撂荒土地,已成为稳定粮食生产、脱贫致富、提高农业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解决人民吃饭的一个不容小觑的大问题。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推行股田制,提高规模效益。一方面是按稳定承包权,坚持所有权,激活经营权的要求,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实行土地集约经营。另一方面是按“稳制活田、自愿有偿、自负盈亏”原则,成立农业合作社,推行股田制,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使农户有了入股土地保底、公司红利、劳务收入等多重收入,确保农户务工和收益的两头稳定。

二是建立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壮大农业产业。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建立多方面多层次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让农民树立与现代农业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观念,提高现代农业生产技能,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脱贫致富。此外,还应吸引外出务工能人返乡创业,积极培训大批种植、养殖能手,鼓励具有经营能力的种植大户、种田能手和家族农场租赁撂荒耕地,大规模发展特色农业,实现一村一品产业兴村富民。

三是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在认真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土地向涉农龙头企业、专业种植和养殖大户集中,鼓励农民通过联户经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形式,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提升农业产业效益,让耕地充分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从而让老百姓丰富菜篮子,充实米袋子,鼓起钱包子,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