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执法检查

刘振国参加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梁英杰) 3月17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落实情况深入方山、交城、柳林、临县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振国、副主任卫成印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在横泉水库、阳圪台林场、庞泉沟自然保护区、梅花鹿养殖场、紫金山林场、农贸市场以及周边超市饭店等相关场所,针对《决定》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情况和野生动物市场交易及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刘振国强调,各县相关部门要不折不扣学习并执行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打击野生动物交易,依法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行为;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杜绝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对营业场所集中培训、集中整治,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树立健康饮食新风尚,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