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市空气质量持续位 居全省、汾渭平原第一

本报讯(记者 付永文) 阳春三月,吕梁大地花红柳绿、白云朵朵,湛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频频刷爆“朋友圈”。据最新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4月6日,吕梁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5,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汾渭平原第一。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是衡量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数据显示,截至4月6日,今年以来吕梁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5,排名全省第一、汾渭平原第一;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位居汾渭平原第一、全省第二;优良天数达到73天,继续保持汾渭平原第一、全省第二。

“能在供暖季取得如此成绩,实属不易。”我市负责人表示,吕梁将继续咬定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不放松,进一步扩大城乡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大力实施煤改气改电,严格管控散煤燃烧,坚决淘汰关闭焦化等高污染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大市区街道清扫频次,推进公交、出租车辆油改电替换,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露天烧烤,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坚持每年实施“三个100万亩”生态造林工程,通过工程、管理等一系列硬措施,让优良天气不断增加,让污染指数持续降低,持续巩固提升蓝天保卫战成效,让“吕梁蓝”真正成为发展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