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聚焦两会

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3日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郭鸿检察长所作的《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0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吕梁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扣市委“1234”发展思路,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崛起、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