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冯凯治 实习记者 梁英杰)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兜底保障全部脱贫。
该局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全市未脱贫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体系,联合市扶贫办出台《吕梁市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对通过扶贫政策实现脱贫、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提供过渡保障期,确保稳定脱贫后再退出;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返贫人口按照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全部给予临时救助。
为消除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市民政局还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积极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截至目前,全市共为35.7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1210.5万元,其中低保对象32.3万人次,特困对象3.4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