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

本报讯 (记者 马温博) 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郭卫民出席。相关政府管理、执法部门、企业负责人等各方代表参加听证会。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据统计,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22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在带给群众出行方便的同时,交通违法问题也日益突出。但是现有法律法规对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生产销售等制度的规定不是十分完善,同时没有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配套制度。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会上,各位听证陈述人围绕听证事项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同时对《条例(草案)》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了辩论,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