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要求,2020年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分别为建档立卡农村劳动力10万人、企业培训3000人、创业就业培训1000人,为保证今年目标任务完成,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加快健全优惠政策支撑体系
(一)在各类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培训。各类企业(含平台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要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等,参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和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二)面向广大劳动者进行创业就业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三)加强以就业为目的重点群体培训。经订单式、菜单式、项目制培训且就业率达80%的重点群体培训,可根据职业(工种)合理确定培训时间。
(四)深入开展具有吕梁特色的实用技术培训。在使用国家、省职业技能目录培训的基础上,通过调查了解推荐,经省人社厅批准确定了21个具有吕梁特色的实用技术培训工种,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考核发放。企业或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免费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以下简称“证书”)。
二、要加快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一)扩大职业院校培训规模。围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坚持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相结合,推进高职高教院校、社会培训组织、企业培训机构的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市、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提高教学质量,通过招投标得到社会承认,稳定教学地位。市、县两级职业培训学校,每个学校至少包联一个县,负责职业技能培训的提升。职业院校要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按规定启动“学历证书十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鼓励市、县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与企业(含民营企业)加强合作,引导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提升技能等级,实现技能人才的提质上档,扩大高技能人才培训规模,提高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劳动者中占比。
(二)加强乡村培训基地建设。要开发乡村现有培训机构资源,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培育一所职业培训学校,有条件的农村也要创办培训基地,如农村夜校等。主要开展21个具有吕梁特色工种的实用技术培训。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培训机构使用培训补贴收入进行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积极推进职业技能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快职业技能教材开发,规范管理,提高教材质量。
三、要加快形成组织管理宣传体系
(一)建立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机构,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工作职责。人社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要组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信、住建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年龄段内的具备学习能力、有培训意愿开心就业愿望的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纹足额支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文旅部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艺美术从业人员、乡村旅游服务人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卫健部门负责医护、养老、母婴护理人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
(三)开展舆论宣传。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搞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