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小宇) 10月31日上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被告人李增虎等84人重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李增虎于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桑村炼铁总厂,通过经营钢铁生意逐渐积累经济实力,扩张势力。2003年被告人李增虎作为实际控制人注册成立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以亲缘关系为纽带,以海威公司等数十家公司和企业为依托,形成以被告人李增虎、李永奇、李永瑞、李永旺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集团。
被告人李增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名被告人因严重疾病对其中止审理,1名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8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财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