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8日,汾阳市公安局西河派出所民警安全检查时,在辖区某服饰店内当场查获一起非法贩卖警用制式服装、警用标志案件。
经民警核实清点,共现场查获警用服装8套、警衔、警号等警用标志86副,经查,违法行为人宋某对涉嫌非法销售警服、警用标志等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后汾阳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宋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警方提示:制式警服、警用标识、警官证、警用器械等警用品是人民警察专用装备,其生产、销售都有严格限制性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警用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是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违法穿着和佩戴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任一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