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利剑出鞘保安宁

——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 本报记者 刘少伟

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能,通过采取上下一体、领导带头、挂图作战、因案施策、专案专办等有力措施,持续攻坚发力,确保案件质量,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作出了检察贡献。三年来,两级检察机关批准和决定逮捕135案1091人,提起公诉128案995人,起诉审结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

不枉不纵 案件办理严格依法

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这是全市检察官们的办案原则,也是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专项斗争开始后,全市检察机关采取“以扫黑除恶统领刑事检察、以规范化建设统领扫黑除恶、严格依法办案”的工作思路,统筹全市办案力量,硬抽人、抽硬人,成立了专案组68个共计456人次,全面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力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

市检察院4名入额院领导对涉黑和重大涉恶的52案全部进行挂牌督办,靠前指挥,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两级院领导发挥“领头雁”作用,亲自办理涉黑恶案件73案,以第一公诉人身份出庭公诉60案。市检察院检察长郭鸿挂牌督办了李增虎等人涉黑案,同时主办了孙志勇等人涉黑案,包括主犯孙志勇在内的21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办法》规定,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以“引导侦查实质化、起诉标准前移化”为介入原则,积极引导监督侦查活动,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引导侦查取证建议总计3254条,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中阳县检察院在提前介入崔新平等人涉黑案时,先后与公安机关召开了19次案情分析讨论会,研究分析案件特征和存在的瑕疵,探讨解决方法和对策。通过实质化提前介入,该案成为全市涉黑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用时最短且未进行退补的典型案例。

李增虎涉黑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一起重点案件,该案全案移送审查起诉134人,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抽调市、县两级院13名业务骨干组成“3.08”专案组,由省检察院选派的全省优秀公诉人王志华挂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直接领办该案,形成省、市、县三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严守法定标准,精准认定其中50名嫌疑人不属于涉黑组织成员,对其进行分案分阶段处理。专项斗争中,市检察院坚守职责使命,坚持涉黑恶案件由检察官联席会、基层检察委员会、市检察院扫黑办、省检察院四级把关机制,以提级把关确保“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市检察院共指导把关398次116案,经严格把关,将6案普通刑事案件改变定性为涉恶案件、4案涉恶案件改变定性为涉黑案件,既做到从严打击,又确保不枉不纵。

严谨有序 出庭公诉指控有力

2020年10月31日,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李增虎等84人涉黑案,在吕梁市体育馆主法庭一审公开宣判,该案有141名辩护律师,面对庞大的律师团队和部分全国知名律师,专案组成员在开庭前进行了多次模拟演练,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和“三纲一书”,确保应对及时准确。案件的成功办理,彰显了全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攻坚精神和责任意识,也是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总结专项斗争经验的充分体现。

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市检察院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制定详细的出庭预案,充分评估、预判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焦点、辩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法,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庭审应对有力。专门抽调4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组成庭审指挥团队,发挥团队智慧,对全市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全程跟庭指导,确保庭审顺畅高效。并在重大涉黑恶案件庭审时,组织检察干警观摩庭审,努力提升公诉人出庭指控犯罪能力。庭审结束后,由办案团队、专家指导组集体对庭审“复盘”,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对策。

同时,市检察院督促各办案团队提前分析论证有可能引发舆情的案件风险点,制定风险评估预案,第一时间进行案件自查,准确把握庭审争议焦点、精准分析证据的严谨性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做到依法办理,严谨有序。在办理李增虎等人涉黑案时,市检察院制定了《出庭公诉三同步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信访接待、羁押场所保障等7个方面结合疫情防控进行安排部署,有力地保障了出庭公诉顺利进行。

主动作为 服务保障社会大局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服务大局和案件办理统筹推进。2020年2月20日,市检察院在受理李增虎等人涉黑案件的第二天,向文水县人民政府制发“2020年一号检察建议”,建议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做好涉案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推动文水县政府与建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托管经营协议》,使涉案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正式步入正轨。该检察建议的发出,是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保障全市发展大局的一个缩影。

专项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基本原则,在加大办案力度的过程中,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畅通扫黑除恶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渠道,及时预警预判,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三年来,先后向有关部门共发出检察建议186份。

市检察院还将扫黑除恶与服务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有机结合,出台了《吕梁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保护项目建设企业合法权益,并建立了检察联系点,加大在企业中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畅通涉黑恶线索举报渠道。通过与公安机关、法院密切沟通、配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危害民企行为,尽全力帮助企业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针对社会影响面广、反映强烈的农村恶势力背后尚未彻底铲除其经济土壤,市县两级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刑事检察快捕快诉、民事检察跟进监督”的“打财断血组合拳”办案策略,下发了《关于民事虚假诉讼专项助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职业放贷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通知》,通过排查全市涉黑恶846名嫌疑人,挖掘出一批高利放贷、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的案件线索,重点惩治农村恶势力犯罪中的“职业放贷人”和“诉讼常客”,不仅铲除了黑恶势力经济土壤,而且服务了脱贫攻坚大局。在此基础上,市检察院成立了以郭鸿检察长为组长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组,下发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配合做好全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检察职能,全力做好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受理、办理、法律监督和矛盾化解工作,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攻坚发力,主动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及时总结经验,着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惠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