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泽民
2020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要求、市委1234工作部署和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规划”,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始终把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院领导定期讲党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动全员全院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化,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巩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打牢打实服务转型蹚新路的思想基础。
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和省高院请示报告制度,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讲政治和讲法律的关系,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吕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制定《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中院党组对基层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继续推行党组成员兼任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担任党小组组长责任制,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管业务、管党建、管廉政、管队伍相统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引导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监督执纪,实化廉政风险防控“三项机制”,向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亮剑”,坚决整治“冷硬横推”“慵懒散拖”。
二、坚持服务大局,为吕梁率先蹚出转型发展新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刻,全市法院闻令而动,494名干警下沉一线参与联防联控,从严从快审结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确保“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疫情相对稳定后,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企业复工复产,为相关案件处理开通“绿色通道”,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实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0件、涉案金额4.35亿元,公正审理涉企、涉金融类案件6575件,平稳有序推进联盛破产重整如期圆满收官。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惩扶贫领域挪用、虚报冒领扶贫惠农资金等职务犯罪5件8人,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212件。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立环境资源综合审判庭,审理环境资源保护民事行政案件250件,从严惩处污染环境、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60件125人,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4件。
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妥善化解各类合同纠纷11898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238件,清理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40件3140.73万元,持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开通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绿色通道”,依法审慎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191件执行案件采取软查封等措施,减少诉讼程序对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大对信用企业扶持保障力度,对积极履行大部分法律义务的174家被执行企业提前撤销失信惩戒,帮助企业尽快松绑脱困。持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实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从严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3件27人,持续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平安吕梁建设
坚定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从严惩处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3件11人。从严惩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68件84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5件84人,持续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18件32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审结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其它伪劣商品犯罪13件13人,从严惩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1件46人,依法严惩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353件多发性财产犯罪。
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集中审结李增虎等一大批涉黑恶大要案。全市法院受理涉黑恶一审案件187件1072人,二审案件94件668人,三年总结案率98.22%,2020年9月底前受理的180件990人全部审结,如期实现目标案件“清零”,222名涉黑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涉黑案件被告人重刑率达57.18%;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10.5亿元,全省第2;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治理薄弱环节,向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易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提出司法建议173份,回复128份,扫黑除恶审判综合质效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集中治理“越级访”“重复访”,稳控化解重点信访案12件,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案件工作机制,深化涉诉信访管理系统应用,分类处置各类信访案件181件,提起再审16件,终结4件,打击缠访闹访等违法犯罪2件2人,促进涉诉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赴省进京案访比进一步降低、申诉信访实质性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
自觉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三个面向”“两便”原则,推进人民法庭布局优化,撤并4个,保留36个,新设5个,将司法服务向基层进一步延伸;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实质化运行,全市41个人民法庭审结5985件,占比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30.97%,调解、撤诉2627件,力争让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消解于萌芽状态,促进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多元解纷格局基本形成。积极建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多元化解体系,全市法院积极联动公安掌上派出所、司法智慧服务平台合力化解纠纷,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服务群众能力明显增强。畅通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服务渠道,积极构建“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跨域立”四位一体便民立案新格局,当场立案率95%以上,通过移动微法院立案875件,占比网上立案总数63.04%,跨域立案253件。
分调裁审机制持续深化。全市法院建立速裁团队18个,速裁快审13633件,岚县法院适用率超70%;15607件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占比71.59%,方山、孝义法院占比超80%;3440件民事一审案件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45.51%,分调裁审案件数占比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数73.18%,平均审理时长36天,较诉讼案件缩短16.7天;11756件案件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42.64%,同比提高18.98个百分点,推动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
五、坚持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执行员额法官为主导、合理配置执行辅助人员的执行团队化集约化模式,常态化开展“一案双查”,健全完善执行权运行和监督机制,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大力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切实贯彻“三优先”原则,快执快结涉民生案件752件4034.46万元,司法救助12人39.48万元;对706件涉地方银行执行案件集中执行,执行到位8.24亿元,清收率全省第1;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打击,纳入失信被执行人3794人次,限制高消费6213人次,限乘飞机火车11443人次,司法拘留146人,移送拒执犯罪42人。
扎实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不断规范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实现执行案件全流程精准监管与关键节点管控,健全“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机制,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在线查控功能,在线询价评估财产302件,网络拍卖906次1.62亿元。
稳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强化执行工作质效考核,对辖区法院执行质效指标按月打分排名,约谈基层法院院长及执行局负责人6人次。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830件,执结10481件,结案率96.78%,执行到位20.17亿元,同比提升14%;28项执行质效指标,17项达2020年目标值并好于历史同期,12项高于全省平均值,“3+1”核心指标连续三年全面达标并保持常态化高位运行。
六、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办法》,对“四类案件”实现全面监督,一级监督案件19件,二级监督案件2件,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构建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开展院庭长“示范庭审”专项活动,推动院庭长带头审结诉讼案件15829件,占比73.74%,远超全省平均值16个百分点。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规范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出庭作证机制,一审补查补证刑事案件183件,通知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20件,判处无罪案件2件3人。对1542件1919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参与辩护案件1262件,辩护率67.16%。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依托四大公开平台,持续推进审判执行流程节点信息公开,36426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8501场庭审同步直播,11756件案件当庭宣判,让公平正义可视可感。加强审判辅助智能系统应用,持续深度应用刑事206系统,网上批注1288件5743次,持续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运用,全市法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率99.96%,10家法院常态化保持100%,推动审执工作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坚持接受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工作能力水平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开展“代表开放日”活动,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办复率100%。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48次,办理检察建议226件,审结各类抗诉案件50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一审案件6261件,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万余条,阅读量超1200万,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1年工作安排
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十四五”规划,按照市委聚焦“六新”突破、打造“九大基地”、建设“五个吕梁”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队伍建设,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审判质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吕梁“十四五”转型出雏形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狠抓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吕梁转型发展。要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要依法惩治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要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垄断经营以及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非法讨债等违法犯罪。要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要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要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严惩“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妥善审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涉农纠纷。
三是以更实的服务践行司法为民。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深入推进涉诉信访专项治理;加强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集约集成,加快推进审判辅助事务在线化集约化,大力提升诉讼服务能力水平,全面建成符合司法规律、满足人民期待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持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强化以案释法,选取典型案例进乡村、入社区开展巡回审理、公开宣判,运用群众身边案例教育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扎实做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积极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
四是以更强的决心深化司法改革。要坚持制度改革和科技变革双轮驱动,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四类案件”监管平台作用,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健全完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和统一法律适用机制,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动综合改革效能持续释放。要积极推动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应用,创新审判模式,优化诉讼流程,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加强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要深入推进吕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工程,切实提升干警“五种能力”,增强使命担当和履职本领。要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紧紧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紧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敢于刀刃向内,勇于刮骨疗毒,重拳整治法院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从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进队伍精神面貌和作风能力获得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