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建设 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 闫艳军

回顾党的历史与辉煌,无不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息息相关。毛泽东提出“需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邓小平同志强调:“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极其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逐步趋于完善,有法可依的目标逐步达成。

然而,正如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党内法规也重在落实执行。特别是在党的基层,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问题更是关系到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核心问题,关系到党团结带领全国上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所在。

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在基层执行力不足的主要因素有:一是学习不够的问题。基层工作可以说是涉及到党内法规制度的方方面面,更涉及到每位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基层对学法守法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时间有不足、教育培训不够等,全方位、系统性地学习党内法规制度有差距;二是理解不透的问题。党内法规是由多个具有不同性质的部分构成,有的制度只是从总体上提出原则要求,而基层党员干部文化层次、理论水平参差不齐,对党内法规制度的理解上、执行上还有差距;三是意识不强的问题。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缺乏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魄力和勇气。

对策及建议: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应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的全覆盖,使基层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制度有一个系统的、全面的、深入的了解和掌握,让党内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基层履职的标准。二是健全考评体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责任,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指标体系,层层压实执行党内法规制度责任,努力提高执行党内法规能力,实实在在促进管党治党效能提升;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党政军民学,党是管一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对党的基层组织书记、班子成员承担的执行党内法规制度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执规是本职、执规不力是失职的理念,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