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广泛宣传《条例》,提升社会大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近日,市金融办积极组织各种集中宣传活动。
市金融办组织宣传队伍,深入交口县、孝义市、离石区等地部分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农村、商户、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详细解读《条例》出台重要意义、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影响、《条例》主要内容。各县(市、区)处非领导组、市处非领导组成员单位也纷纷行动起来,加大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业务窗口、网格员进行地毯式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起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新出台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我们将通过常态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市金融办副主任陈杰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