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的发生,6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处非领导组成员单位、市级相关金融机构等40家单位集中在离石区世纪广场开展“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该《条例》已于2021年1月26日颁布,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作为专项行政法规,不仅是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和有效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和守护广大群众钱袋子的“利剑”。活动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条例》《吕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具体案例等,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远离非法集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同时,针对群众提出的有关非法集资和依法维权等系列法律问题,干警们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现场释法明理。此次宣传活动,中院共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宣传手袋200余个,解答咨询5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据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结合近年来涉非案件办理实际,进一步做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完善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以案释法,揭示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及危害,努力实现家户皆知,全民防范,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