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莉,是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是一名地地道道的绥德汉子。25岁那年,常莉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进入检察系统,只身一人来到了柳林县人民检察院。两年后,带着对法律的那份信仰和执着,被调回吕梁市检察院工作。
一次,市检察院接到某县群众反映,称其家中的口粮地被当地某铝矿老板张某侵占,一家人被打伤、砍伤。常莉受命前往调查了解。了解到情况属实后,检察院排除各种压力干扰,成功将案件立案监督,使被害人依法获得赔偿,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6年,张某被公安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他又被指派前往专案办案基地,与办案团队封闭奋战半个月,经过数次阅卷和提审,最终依法将张某等十余人批准逮捕。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张某家属企图通过非法上访等方式误导舆论,给政法机关正常办案造成干扰和压力。常莉又接受指派参加专案组,在封闭办案的三个月时间里,与专案组其他成员一道充分论证研究,演绎法庭审判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最终通过不懈努力,案件成功办结。
在办理某县一起杀人案中,被害人家属年事已高,生活困难,常莉联系控申部门建议给予司法救助,并协助老人处理有关事宜。老人在领取救助金的那天打来电话,说了句“老常,钱打过来了,谢谢你们”。常莉觉得这个老常并没有将他叫老,反倒听起来很亲切,还让司法救助工作深入了民心。
常莉常说:“人民检察就是要为人民司法,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公平正义就能看得见、摸得着、也能感受得到。”
检察官出庭,是代表国家在行使诉讼权利。特别是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公诉人往往要面对数十名被告人的百般抵赖狡辩和歇斯底里的叫喊,要面对人数是检察官十几倍多,收入是检察官几十倍高的辩护团队,还要应对辩护人攻击一点、不及其余、甚至胡搅蛮缠的辩护,还要承受旁听席上大片被告亲属充满仇视的眼神。这就需要公诉人有坚定的法治信念,扎实的法律功底,严密的证据体系,坚强的斗争勇气和正义的检察担当。
在出庭公诉孙某涉黑案时,因为不认定一名被告的自首和立功,常莉与其律师针锋相对、据理力争。庭审过程中,该名被告从头到尾恶狠狠地盯着他、盯着公诉席,口中还念念有词,报复之意溢于言表。正义怎能向邪恶低头?通过有力的指控以及最后的法庭教育,该名被告终于低下了头,当庭认罪伏法。
在办理其他刑事案件过程中,常莉也遇到过不理解,遇到过谩骂,遇到过围攻。这些都不会让他畏惧,因为他执着地怀揣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因为选择检察这个职业,就是最好的胆量。
常莉的家在陕西,和家人长期两地生活,陪伴家人的时间非常少,尤其在办理黑案当中,专案组的生活更是没有周末、没有节假日,家里的事情更是无法指望。女儿不止一次埋怨他经常不回家,不陪她玩。女儿已经小学三年级,但常莉没有为她开过一次家长会,他都不知道女儿的教室是哪一间。十几年来,常莉对父母难以尽孝,对爱人亏欠太多,对女儿缺失关爱,对家人有说不完、道不尽的愧疚。 本报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