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冯凯治) 7月6日-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振明带队先后深入汾阳市、孝义市、岚县、中阳县,就《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为契机,扎实推进公园绿地建设、道路绿化、生态修复和河道景观整治,绿化总量不断增加、绿化质量不断提升,城市绿化建设保持发展的态势,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80余个公园、广场,绿地面积达到5619.3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603.64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48%、绿地率36.0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4平方米。
通过实地参观、听解说、看汇报,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各县(市)有代表性的部分公园、小区,详细了解城区园林绿化、街头小游园建设、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等情况。调研中,张振明对各县(市)城市绿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城市绿化主题鲜明、各具特色,下一步要继续加大创新力度,贯彻实施好《条例》,带好头、做示范、树标杆,继续推动城市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针对各县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部门职责调整、明确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内容和质量等意见建议,要吸收整理,做好《条例》修改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