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经济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我市开展《山西省信访条例》执法调研

本报讯 (实习记者 王卫斌) 7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局长叶增强一行在我市调研《山西省信访条例》执法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信访局进行实地调研,并与我市相关部门及部分县(市、区)人大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鸿分别在所在单位陪同调研。

在座谈会上,叶增强认真听取我市相关工作汇报后指出,开展《山西省信访条例》执法调研是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工作要点。《山西省信访条例》从2010年制定至今,一些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需要修改完善。本次调研主要是了解各地对于《山西省信访条例》的实施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和修改的意见建议,听取各地的合理性建设性的修订意见。吕梁市的信访人员较多,处理难度较大,信访工作非常辛苦。吕梁各部门的信访工作亮点纷呈,工作到位,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调研组将把合理化建议收集起来,为条例的修订做好前期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还深入我市方山、岚县的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