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 王卫斌) 7月2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主持会议,副主任孙晋军、李俊平、郭卫民、刘凯、张建国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关于“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情况专题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特优功能食品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同意根据会议意见由相关机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讨论了《吕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要求继续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各机构上半年的述职汇报。
刘振国指出,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功夫,围绕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群众关注热点,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采取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着力支持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刘振国强调,加强对文明行为的引导和规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加紧起草,尽快出台《吕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刘振国要求,要强化“工作机关”意识,瞄准一流目标,高标准完成任务,推动各项工作不断争先进位,着力建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