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冯海砚 通讯员 张晓玮)为贯彻落实《吕梁市“1+18”对标一流加快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3个指标提升方案,出台36项措施,重点部署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办理破产工作。
在提升执行合同质效方面,确定三大工作任务,细化22项具体措施。将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深化“当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就近立案”改革、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等,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审慎认定合同效力、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完善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等,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胜诉权益;完善其他机制制度,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评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等,营造风清气正、公开公正的司法环境。
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推出8项具体措施。将开通中小投资者涉诉绿色通道;针对公司、证券期货纠纷建立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制度、小额诉调机制、类案同判机制;指定专门审判团队负责公司、证券期货纠纷案件审理及调研指导,提升专业化水平;开展公司、期货纠纷知识专题培训;开展专门普法宣传等,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规范公司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在办理破产方面,推出6项具体措施。将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下的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完成管理人名册更新,建立破产企业财产网络拍卖机制,积极稳妥推动国有、民营僵尸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
营商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力和核心竞争力,事关我市转型发展大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市委主抓的“三件大事”之一。“路子对了,就要坚持走下去,久久为功,不要反复、不要折腾。”全市法院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的重要指示,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全力服务我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全力助力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完成好法院牵头的目标任务,全力书写好服务保障吕梁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