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市委宣传部主管 吕梁日报社主办
(1)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2)取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经省文明委推荐,被中央文明委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3)在创建周期的前两年测评成绩优秀,经省文明委推荐,入选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行列;
(4)创建周期第三年,在中央文明办组织的测评检查中成绩优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