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山西省文明城市。2021年4月启动创建,2022年4月正式申报,2022年年底通过山西省文明委测评验收并获得“2020—2022年度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21年4月启动创建,2021年年底前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通过住建部验收并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1年4月启动创建,2023年年底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并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1年4月启动创建,2023年年底前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通过全国爱卫会验收并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5)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2020年10月已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2021年4月启动巩固提升创建成果,2022年再创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2024年再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