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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方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刘女士报警,称有人加其微信,以刷单返利为由对其进行诈骗,遂刘某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向对方汇款24万余元。接到报警后,该局刑事侦查大队三中队民警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梳理,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全国电信网络诈骗平台,按照办理电信诈骗案件程序,及时将受害人被骗款项冻结于涉案账户内。并于近日将涉案资金返还到受害人的手中。图为向办案民警李警官送上锦旗。本报通讯员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