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推进落实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及决议和我市“十四五”规划有关法治建设部署,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保障全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使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全民普法工作。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宣誓场所建设,积极开展“12·4”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阐释好宪法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学习宣传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生态保护、文化繁荣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保障作用;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深入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地方性法规适用形成常态,将纸上的行为规范变成公民的自觉行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力度,落实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加强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有关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开展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分级分层建设沿黄四县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公园(长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施主流媒体法治栏目全覆盖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法治微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评选、群众性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吕梁历史名人的家风家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保护传承红色法治文化,挖掘、总结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吕梁从事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以抗战纪念馆、红色旧址为基础,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和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市委《关于推进移风易俗的意见》,持续实施“百场万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城市、法治示范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公开课,提升实时普法效果。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提升公益普法效果。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创新普法内容,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建设“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提升精准普法效果。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格局。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