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经济专刊

戮力同心开启统计新征程

□ 薛荣华 高志珍

1983年1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法律依据,之后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修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又出台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给统计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与时俱进,努力培育统计法治文化

只有积极培育法治文化,才能夯实法治基石。良好的法治文化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站在统计的角度看文化,统计现有制度规章日趋完善,但是人们缺乏的是一种建立在制度规章之上,对统计的敬畏和认知精神,全社会敬畏统计、尊重统计的好风尚还需要广泛建立,需要慢慢渗透到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逐步形成广泛影响力和持久的约束力。

勇担使命,从严铸造统计法治队伍

有了方向,何惧路长。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依然是一条必须长期走的路。在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道路中虽然有这样那样的困难,需要统计系统上下共同面对和探讨。就基层而言,当前统计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有:一是机构与人员不够健全。柳林县现有的统计法治机构是股级建制,配备专职股长是事业人员,只能从事法治宣传学习培训方面的日常工作,没有执法资格,现有的统计执法证3人,其中局领导1人,市属参公人员2人;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果要执法,只能临时组建执法队,执法人员从持有证件的人员中调配,有执法证的人对这个专业熟悉,对另个专业就不一定熟悉,只好涉及到哪个专业抽调哪个专业的人员配合。目前,统计法治建设首要的任务是要有一套适合时代发展的统计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特别是执法队伍和人才的建设。基层统计法治资源薄弱,人才紧缺。所以,迫在眉睫的是需要从上到下探索建立一套新的统计法治工作机制和人才培养。

深入人心,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今年的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十一个方面的要求,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善,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未来统计法治建设的路子怎么走?如果遇到问题怎么办?在日复一日、平凡日常的工作中又能做些什么呢?人才培养上是不是需要更高级的素质,普法宣传上是不是需要开辟新的渠道,执法检查上是不是需要更专业的队伍,依法行政上是不是落实了关键少数的要求,案件惩处上是不是做到了公平公正,统计服务上是不是体现了为民思想,把工作做得细致再细致一些、认真再认真一些,把《统计法》装进自己的心中,不能忘记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的使命,始终坚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决心不会变。补短板、填空白、强弱项,提高度,未来统计法治建设需要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法治人才、监督检查、信用体系、普法宣传、防范惩治等重要领域工作机制,健全统计改革与发展急需的规范制度,用统计法治的精神给发展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运行工作程序,为促进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更高层次的法治保障。

依法统计是一项严谨的工作,扎扎实实的统计数据才能衬托统计美好的未来。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依法上报统计数据、依法规范统计行为、依法开展统计执法、依法惩治统计造假等,需要把统计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需要保障统计工作在一个规范、有序、透明、真实的框架下运行,需要做得事情确实很多,需要面对的问题更多,今后要以新时代法治思想引导统计法治建设向更高更远的方向发展,要创建一个全新、美好的统计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