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情况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全市13个县(市、区)共派出检查组10198个,检查企业13751家。排查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903项,查处123项;一般隐患1132项、整改622项,重大隐患264项、已整改46项。责令限期整改企业1057家,处以行政罚款51.35万元,停产整顿40家,关闭取缔32家,曝光14家,通报典型案例14个,追究责任32人。
执法检查
1月31日,孝义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孝义市幻府网络科技服务网咖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一是室内消火栓按钮未固定;二是大厅南一具灭火器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孝义市幻府网络科技服务网咖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1月13日,孝义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孝义市名邸温泉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男浴区应急照明数量不足;负一层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六层通往屋面的通道内堆放杂物;消防水带未保持完好有效;部分防火门闭门器损坏。1月25日,孝义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复查,发现该单位已整改完毕。
2月19日,岚县应急管理局冶金工贸股执法人员依据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对岚县怀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未在搅拌机箱体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参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前整改完毕,并处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8日,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吕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电话举报督办函一辆车牌号为晋JFQ292小轿车从市民广场到文峰苑收取乘客20元出租费用,涉嫌非法营运,要求核查情况。
经过调查,当事人董志强驾驶晋JFQ292号车拉载旅客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一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九条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1月6日,孝义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孝义市嘉峪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一是火灾自动报警控制柜存在故障;二是部分消防水带破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孝义市嘉峪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的处罚。
1月3日,汾阳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汾阳市鑫源汽修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院内东侧车间屋顶全部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彩钢板搭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1月3日对汾阳市鑫源汽修厂进行临时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