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经济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本报讯 (记者 罗丽) 3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志锋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市人民医院、贵都商场、吕梁公馆小区,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查看电梯使用、保养维护、安全管理以及《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梁志锋强调,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加强《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电梯安全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的主动性;要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配套保障措施,充实电梯检验及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切实提升电梯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要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电梯安全监管手段,严肃查处电梯维保不规范,电梯应检未检、超期未检、不按规定开展维保等行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