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经济

植树不可“一栽了之”!

□ 许贵元

眼下,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已经到来。各地都在抢抓时机,发动群众,大搞植树造林,扎扎实实地开展国土绿化美化活动。

但我们发现,有的地方在造林绿化中又有“老病复发”的现象。一是热衷于兴师动众、轰轰烈烈,不讲质量和效果,把力量“下”在完成绿化任务上,而不顾树木的死与活,因而造成绿化“浪费大、成本高,甚至劳民伤财”的现象屡见不鲜。难怪群众嘲讽地说:“坐着汽车去植树,打着红旗去造林,红红火火图场面,最后成了‘干柴林’!”。二是管护意识缺失,甚至干脆“撒手不管”。在走访中,我们目睹有的“义务植树绿化点”,年年去植树,就是不成林,根本没有“点”的景观印象;有的公路两侧的树木,里边有不少“死树”常年“站岗”很不协调;田间路两旁的树木“伤痕累累”,被砍伐的“树墩子”随处可见。上述这些现象,都是“一栽了之”惹的祸!症结在绿化观念上有“问题”。

众所周知,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关系国计民生,是利在当今,功在千秋、惠及子孙后代的宏伟事业。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何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何谈民族的振兴与国家的繁荣?因此,我们牢固树立正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维,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绿化观念,不断再造秀美山川,给我们的生命和生活注入新的活力,靠坚持不懈地绿化国土,不间断地提升生态对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的“承载力”和“支撑力”。由此可见,“绿化连着你我他,生存致富离不开她!”

俗话说:三分栽、七分管。就是说,植树重要,管护更重要。必须坚持“植管并重”和“新植与补植兼顾”的做法,不仅要注重造林数量,更要注重绿化质量,千方百计提高树木成活率。坚决反对“一栽了之”或“撒手不管”的消极做法,更要警惕那种“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修正基层领导扭曲的“绿化观”,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民心。要坚持依法护林护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那些肆意破坏林木生产、私砍滥伐等不法行为要依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