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丽霞 通讯员 张晓玮 刘泽明)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发出提示,倡导非必要不接触,优先通过线上、邮寄等非接触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相关结果该院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
《提示》指出,申请立案或者提交资料,可通过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山西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方式办理。交纳诉讼费用,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转账。查询案件信息,可拨打山西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登陆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在线办理。正在办理中的案件,可联系承办法官通过线上调解、询问、庭审等方式办理,或者申请延期审理。参加旁听,可通过中国庭审直播公开网进行旁听。其他诉讼服务事项,可联系本院诉讼服务中心(0358-8425078)、案件承办法官或者有关部门、人员详询办理。如确需现场办理诉讼服务事项,务必严格执行山西省、吕梁市实时疫情防控政策,并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安全、防疫检查,听从诉讼服务人员指引,保持安全距离,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