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召开

刘振国主持

本报讯 (记者 刘丽霞) 5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主持会议,副主任张耀峰、刘继隆、梁志锋,秘书长张建国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检查《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检查《吕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刘振国强调,要抓住重点,突出辅警人员工资收入和编制等主要问题,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具体的时间节点列出整改清单,有针对性地督促落实,必要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监督;要落实电梯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条例》行为;要夯实工作基础,摸清古树名木底数,建立档案,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挂牌保护等措施,有力推动问题整改,为吕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贡献人大力量。

刘振国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要列出时间表、进度图,进一步强化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及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要突出问题导向,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必要时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