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县域·文水

文水县举行第七届道德模范文明单位表彰大会

本报讯 6月10日,文水县举行第七届道德模范和2020—2021年度文明单位表彰大会,表彰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学习典型,树立正气,弘扬新风,努力开创文水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工作的新局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文水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组织开展了第七届文水县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推荐,有100余名候选人进入评选行列。经过评委会反复评选,县文明办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授予王燕红等32名同志道德模范称号,张雅妮等13名同志道德模范提名奖。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文水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发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文明委决定授予县纪委监委等10个单位为“文明单位”称号,南庄镇为“文明乡镇”称号,凤城镇南街村等63个村为“文明村”称号,文安社区等4个社区为“文明社区”称号,苍儿会生态文化旅游景区为“文明景区”称号。

文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石新杰对获得表彰的同志和单位表示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对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他要求,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性,解放思想、总结规律、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工作;要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提升公民道德建设的渗透力、吸引力、感召力,发挥文明实践站阵地作用,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保障公民道德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宣传部、文明办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职能,经常分析公民道德建设的形势,认真研究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为党委政府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各群众团体和有关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运用各种有效途径,让道德建设工作覆盖全县,形成公民道德建设人人参与、道德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石新杰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这次道德模范表彰大会为新的起点,以道德模范为榜样,积极投身到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高道德觉悟和道德素质,为文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据了解,获奖的32名道德模范中,有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一丝不苟敢于付出的敬业奉献模范;有与人为善乐于助人、每有患难先人后己的助人为乐模范;有危急时刻沉着应对、生死关头勇往直前的见义勇为模范;有忠诚老实言而有信、履约践诺身体力行的诚实守信模范;还有尊老爱幼善待亲人、夫妻和睦涵养家风的孝老爱亲模范……他们的先进事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致敬与点赞。

大会对获得第七届道德模范和提名的同志以及2020-2021年度精神文明先进典型集体进行了颁奖。 (王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