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洋 通讯员 程美芳) 为多元化解金融纠纷,实质化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构建和谐稳定金融秩序。6月17日,岚县人民法院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暨岚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也是岚县首家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
此次工作站的成立,旨在通过建立诉调对接、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源头上推动化解金融纠纷,减少金融案件的增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既是岚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具体安排,标志着岚县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行业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工作迈出了坚实步伐,开启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新篇章。
近年来,岚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发挥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力争将大量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大力推动在行业内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积极指导行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是岚县人民法院推进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项重要举措。岚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岚县人民法院推动,中国人民银行岚县支行共同主导,岚县司法局协办下成立的调解组织,通过建立金融纠纷诉讼与调解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人民调解引入金融领域,运用人民调解“及时、便民、灵活、成本低”的优势化解金融纠纷,有利于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依法、公正、高效化解金融纠纷,进一步拓宽金融纠纷化解渠道。该调委会成立后将更好地发挥调解员的专业优势,为当事人提供免费、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做到“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升级、风险不扩散”。
下一步,岚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各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专业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金融纠纷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的有效衔接,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法律业务指导,做好司法确认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金融纠纷的发生。其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统筹利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调解机制和网格员制度,建立岚县人民法院乡村振兴和诉源治理驻乡(镇)工作站和驻村工作点全覆盖制度,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前、化解在早、化解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