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民主与法治·40期

立足职能 主动作为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 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尹永平

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依序传承和依法创新相结合,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切实将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加强人大工作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工作成果。

一、恪守“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把准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聚力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推动发展中交出高质量的答卷。同时,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做到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一体推进。

二、聚焦“建设美丽幸福岚县”目标,着力提升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一是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正确行权履职。依法大胆行使监督权,敢于监督、勇于负责,努力增强监督实效。认真检视修订后的《组织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新的监督职责,自觉主动扛起责任。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果。落细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推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监督和对涉煤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教育、医疗、沙棘产业、环保、物业管理、项目建设、公共安全、电诈犯罪等领域进行深度监督。

三、紧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努力提高建议意见办理质量。强化代表提出建议议案前沟通协调、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管理制度,落实主任会议成员牵头、人事工委协调、对口机构跟踪、人大代表参与的建议督办机制。二是推动人大代表联络站高效率运行。切实管好用好已建的30处(其中11个站、19个点)人大代表联络站点,坚持“一月一学习、一月一接待、一季一活动、一年一述职”工作机制,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提供阵地。三是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落实落细“三联系”制度,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使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四、围绕“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将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常委会党组会议、中心组集中学习议题进行深入学习讨论。二是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内设各工作机构和专委会运行机制,科学配置人大常委会机构编制资源,优化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