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弘扬吕梁精神 建设文化强市

——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⑦

□ 本报评论员

一座城市的高度,不仅来自林立的高楼、宽阔的道路、繁华的街区,还取决于精神文化的高度和深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进行全面阐述,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指明方向路径。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弘扬吕梁精神 建设文化强市”的要求,始终坚定文化自信,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和强大的文化支撑!

经济建设是“形”,精神文化是“魂”,“形”“魂”兼备,才能生机无限,才能和谐幸福。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吕梁精神和文化内涵渗透到各个领域,坚持培根铸魂、以文化人、文化惠民、彰文兴业、赋能发展,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文化发展活力迸发、亮点频现,文艺精品创作、文明城市创建、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等方面脚步铿锵,“文化力”引领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建设文化强市,既要着眼未来,又要对标先进。对吕梁而言,无论是规模总量还是质量效益,无论是满足群众需求还是扩大文化影响力,建设文化强市都任重而道远。建设与吕梁城市定位相匹配、与老百姓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文化强市,是一个重大任务,更是一个紧迫课题。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文化强市发展之路,以更高目标、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文化强市建设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要坚持培根铸魂,传承“红色根脉”。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定不移“把吕梁精神用在当今时代”,全面落实市委《大力弘扬吕梁精神建设美丽幸福吕梁的意见》,推动吕梁精神深入人心,用吕梁精神筑牢吕梁之魂。要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文化强市建设培根铸魂。

要坚持以文化人,增强文明力量。要统筹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文明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新风,在吕梁大地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当前,要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作为重中之重,以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市民文明水平,擦亮吕梁文明品牌,全力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文明能量。

要坚持文化惠民,提高文化实力。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县级“三馆一院”全覆盖,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要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打造文化精品力作,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和文旅融合。要加强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深化融合传播,强化舆论引导,讲好吕梁故事,全面提高吕梁对外知名度、美誉度。

要坚持彰文兴业,激活文化动能。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旅深度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赋能转型发展。要全面培育文化产业主体,引深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微型文化企业上数量、小型文化企业上规模,加快推进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新兴文化市场主体,促进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激发文化发展强劲动能,提升文化竞争力。

百舸争流千帆竞,文化发展正当时。新时代的吕梁,必将以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的文化气度,必将以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的吕梁精神,激扬全市上下团结奋斗、振奋昂扬,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推动吕梁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