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岚县:“四个坚持”深化重复信访举报治理

本报讯 (记者 张娟娟) “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政策道理都讲清楚了。困扰我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我对调查结果非常满意。”近日,岚县普明镇祁家庄村村民王某某收到信访处理结果反馈后,当场表示息诉罢访。这是岚县纪委监委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开展重复访和越级访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之一。

今年以来,岚县纪委监委把开展化解重复信访举报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包案、分类管理、督查督办、源头治理,着力解决一批疑难复杂重信重访案件,竭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领导包案,实现案结事了。岚县纪委监委将化解重复信访举报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关键举措。先后4次进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先后5次对重复信访化解工作批示指导。制定《岚县纪委监委开展化解重信重访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了重信重访化解工作专班,班子成员包联46件重信重访案件,从办理到化解,一抓到底。。

坚持分类管理,加快办理进度。建立重复信访举报化解专项工作台账,专人动态管理,一日一汇总,一周一调度,半月一专报、一月一通报,实行销案制度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工作要求,对重复举报3次以上的,由县纪委统筹,乡镇纪委核查办理;对重复举报5次以上的,由县纪委直接核查办理,并层层压紧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分类处置要求,对至今尚未办结的重复举报,抽调精干力量快查快办;对已办结但举报人依然重复举报的,视情况进行复核,进一步调查核实,作出准确结论;对涉及群众利益诉求方面的问题进行剥离,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截至目前,重复访案件化解率由32%提升至42%,提升10个百分点;越级访案件化解率由38%提升至62%,提升24个百分点。

坚持督促指导,提升办理质效。发挥协作区优势,每个协作区均由一名纪委常委总体负责重复检举控告事项的案件查办和化解工作,抽调精干力量逐案明确两名包案责任人,定期听取包案责任人汇报,认真研究所包案件,全程跟踪指导,对重复举报问题突出的乡镇,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倒逼责任落实。采取向乡镇党委下发《化解重复信访事项乡镇党委责任清单》《化解重复信访事项乡镇稳控责任通知书》等,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推动案结事了。严格实行日报专报制度,截至目前,共报送日报表32期,电话催办216余次,撰写工作专报6期。

坚持源头治理,压实首办责任。首办责任人严格按承办制度规定,对问题线索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承办部门严格遵照信访举报受理转办及核实告知机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效,对举报问题一次处理到位,做到“案结事了”。严格落实实名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反馈规定,在调查结论形成的3个工作日内,由承办部门向实名举报人答复,并听取意见,举报人对核查处理结果不服或有新线索反映,由原核查组补充后答复举报人。坚持落实执纪审查限时制度,对实名初次举报开展问题线索调查时,一般问题在1个月内办结,对情况复杂的问题在2个月内办结,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部门要及时告知实名举报人延期理由。对转办的信访件,严格做到按期办结,对无故超期的,要采取公开通报、约谈责任人等措施,督促信访件尽快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