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法治建设,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统计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国家统计局派驻机构,我们必须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统计调查保障。
一、准确把握依法治统的深刻内涵,坚决做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
依法治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下统计调查工作的现实需要,对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多部事关统计改革建设的重要文件,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根本遵循。调查队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部署上来,全方位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调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准确把握依法治统的实践要求,坚决做到数出有据、监督有方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大计。因此,推进依法统计,关键是要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一要把好源头数据“关口”。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标准和各专业规范化标准,全面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基础资料,通过基础工作自查、异常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手段,多维多向加强对填报数据的常态化监测和审核,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有效性、权威性。同时,要严格履行独立调查、独立上报职能,坚决排除各种外来干扰因素,全面提升调查数据质量。二要用好统计监督“利器”。持续保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严”的总基调,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相互贯通、形成合力,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假必惩、惩假必严,加快构筑起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钢铁长城。三要建好普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教育培训必修课,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推动统计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筑牢“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
三、准确把握依法治统的根本目的,坚决做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对我们来讲,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为国统计、为民调查”初心使命,不断促进统计调查事业与群众所需所盼同频共振。一要强化经济运行监测。紧盯住户、劳动力、畜禽、农产品价格、中间消耗等调查项目,进一步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进而做到早研判、早报告,为当地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调查服务。二要强化民生调查分析。围绕粮食安全、消费价格、居民收支、生产就业、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深入一线开展统计调查,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疾苦期盼了然于心,形成一批有价值的调研分析信息。三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结对帮扶村为平台,持续抓实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地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全心全意为党和政府、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调查服务,努力将柳林调查队打造为确保数据质量的“直属队”、统计抽样调查的“轻骑兵”、民生统计监测的“主力军”、执法监督检查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