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专刊

方山县

“清零行动” 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1年5月,全市“清零行动”集结号吹响后,方山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将“清零行动”作为根除民生“痛点”的重大机遇,将全县历史遗留项目、吕梁新区新建项目、城区棚改项目和开发新建项目“一盘棋”纳入“清零”范围,13个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对标销号清零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挂图督战,各职能部门一体化推进,提供一条龙服务,基本实现转移登记“愿登尽登”,遗留多年的房屋产权历史性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一把手”挂帅 “清零行动”有力度

方山县“清零行动”开展以来,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高鹏任组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处遗工作领导组,明确“清零行动”由分管县副县长、县纪委书记双牵头共同推进,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县纪委监委和各职能部门分别成立工作专班,逐层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并印发了《加快解决方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方山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方案》《方山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筹全县力量,起底全部项目,明确“路线图”、划好“责任田”。

县协调机制工作小组根据清零任务确定了13个责任单位,明确清零行动必须由单位一把手主抓、工作专班主推。实行“清零行动”周调度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监督模式,开展全过程监督,推动部门主动担当,破解堵点难点。县政府召开“清零行动”办公会议4次,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200余万元;县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共印发工作机制通知和会议纪要5期、周汇报任务清单18期,召开协调推进会15次,下达限时办结通知书16份,会商研判8次;县纪委监委跟踪督办9次,专项检查15次,约谈责任单位一把手3批次20余人次,印发“清零行动”宣传册5000余份,形成全县上下一体推进“清零行动”的巨大合力。

县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坚持结果导向,对标全部销号清零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挂图督战,通过“三诊法”督促部门靠前作战,精准把脉,细化措施,打通梗阻。一是现场“坐诊”,清底数明责任。清零办成员单位“一把手”组成“专科门诊”,集中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压实部门处遗责任。由自然资源局负责调查项目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规划验收,行政审批局负责调查项目消防验收情况,住建局负责调查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二是实地“巡诊”,通梗阻畅循环。协调机制工作小组牵头,职能部门参与,深入各小区,通过摸底调查,了解宗地权属及现状,理清关键环节和主要梗阻,广泛查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政策依据,分级分类梳理出各类问题40余条,提出推进意见建议7类26条,部门主动研究解决问题26批次80余条,提交协调机制工作小组集中研判问题6次,和县政府沟通汇报12次,形成了全县上下同频共振、合力推进的循环体系。三是集体“会诊”啃骨头攻关卡。协调机制工作小组按周召开协调推进会,集中研判堵点难点,按照“能办的马上办、有问题的解决办、违法的依法办”原则,实行一事一议,分类督办。先后现场办公5次,解决问题6类20余条;集中研判12批次,提出分级分类推进措施30余条;提交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讨3次,形成打破常规推进“清零行动”的具体措施7类13条。督促职能部门主动对接上级部门40余次,用足用活相关政策,把握核心要件,打通难点堵点。采取约谈提醒、公函督办、行政处罚等方式联合惩戒开发建设企业6批次,共约谈开发商5批次9人,下发督办函7件次。协调开发建设企业追缴所涉税费,截至目前,共收缴各项税费2727.29万元,其中,开发商滞纳金20万元、住户契税210余万元。

部门联合作战 “清零行动”加速度

县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协调各责任部门主动担当,“一体化”推进,实现任务一体推进、时间一体把控、措施一体落实。县自然资源局联合税务局对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不全的小区,实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与完善项目土地手续、追缴土地出让金、税金同步启动;联合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对超出批准占地面积较小的部分小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办理意见,以现状院墙实测界限确定宗地边界和权属关系,经公示无异议后,据此办理不动产登记。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联合税务部门,对业主购房合同不规范、无购房发票等问题,据实追认合同,开具发票。县住建局对接上级部门,对2013年前无人防手续的小区,提出暂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意见。

“一条龙”服务 “清零行动”有温度

职能部门全力保障“清零行动”,全过程提供便捷服务,主动对接服务项目。县自然资源局聘请第三方资质机构,对纳入“清零行动”解决范围的项目全部进行实地测绘,建立了楼盘表,形成数字化档案与各部门共享。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财政保障经费,聘请第三方资质单位检测评估消防、规划、质量安全,合格后出具认定意见,作为首登依据。主动服务开发建设单位。对验收所需资料、费用、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下发给开发建设单位,明确提出具体解决措施,简化办理程序,采取超常规手段完成登记任务。县税务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不动产涉税“一窗通办”窗口,方便缴费纳税,主动服务群众。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统一提交业主登记资料,分批有序组织业主进行申请登记;在外地无法申请登记的部分业主,《授权委托书》减免公证环节,只需提供业主本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和签署《授权委托书》的照片,申请人、受托人身份证即可办理登记;在距县城较远的小区设立临时登记点,派专人在现场对业主进行指导,收集、审查办证资料后进行登记,加快登记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