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康桂芳) 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振国主持会议,副主任张耀峰、刘继隆、梁志锋、闫玉萍,秘书长张建国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对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有关事项;讨论了拟提交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刘振国指出,述职评议是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工作创新,一定要认真组织好落实好。一是要充分认识述职评议的重要意义。述职评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职权。述职评议不仅是依法行使监督权,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二是要规范评议程序。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述职评议的每个环节的组织工作,人事代表工委要认真检点,确保程序严肃合法有效。三是要确保述职评议实效。通过述职评议监督手段,推动和改进工作。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作出的评价性发言,一定要客观实在,实事求是,既讲成绩,也说问题,确保述职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