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明确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的案件通报和移送制度,细化了具体通报情形。(8月16日《人民日报》)
“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食品领域质量和安全监管,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与此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待和需求也不断提高。然而,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仍存在一些问题隐患,网购食品安全监管不够完善、食品安全互联网追溯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天大、地大、“舌尖安全”最大。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国计民生的大问题。食品安全从来都是大事,因为病从口入,一不小心,消费者就要遭殃了。因此,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舌尖安全”,责任重大。
让食用农产品安全更令人放心,当从源头抓起。构建“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追溯体系,迫在眉睫。各地监管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者的责任,围绕食品安全,聚焦突出问题,紧盯重点区域,强化现场检查,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实抓好这项工作。
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链条长、风险多。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从生产到消费,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涉及到一系列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在食品立法方面还比较落后,标准体系也不太完善。虽然《食品卫生法》在食品的生产、销售等若干环节作了详细规定。但不少标准制约性不强,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市场治理整顿的需要。与此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化的总体水平与国防标准差距甚大,食品添加剂限量及食品安全检测等方面标准缺乏,一些标准相互交叉和矛盾,因此,当务之急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对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制作、销售各环节的不信任,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信任危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对食品行业都是严格监管的。因为对这个行业的严格监管,能够为更多人的生命、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相比于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假冒伪劣食品其已经失去的信任如何挽回,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如果执法做不到位,风险预测不到位,透明度也不够,问责制也不够,消费者是没有信心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面并没有因为体制变来变去就发生改变,仍然有很多的问题,比如社会环境问题,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低,公众受教育程度低,公众素质还不高,各种社会矛盾的冲突复杂,社会的戾气仍然很重。
保障食用农产品“舌尖安全”有了更严新规,重在抓落实。应注重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源头治理,打通食用农产品生产全链条,把好源头控制,食品安全监管点多、线长、面广,食品从田间地头到餐饮消费的整个过程,经历环节多、情况较为复杂。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跟踪管理监督,注重过程控制,严把每一道重要关口,把重点放到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规范上。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细化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对象没有疏漏、监管环节没有缝隙、监管区域没有死角。延伸监管触角、覆盖监管全域,让监管的阳光照到每个角落,保障舌尖安全无忧。把工作做得越深入、越全面、越精细化越好,做好“小处”,从一个个监督“小切口”入手,做实为食品安全保障监管的“大文章”。形成固若金汤的监督网络,食品安全才有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