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康桂芳) 9月1日,吕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副主任张耀峰、刘继隆、李双会、梁志锋、闫玉萍,秘书长张建国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张耀峰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晋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海生,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免名单(草案),刘振国为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吕梁市集中供热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吕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修订草案)》,表决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检查<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落实<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刘振国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希望他们牢记誓言、履行承诺,对党忠诚、为民履职,以实干实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刘振国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上来,以落实20项重点任务为抓手,狠抓投资落地,聚焦产业投资,推动转型升级。坚持补短强弱,全面做好巩固衔接工作,立足农村特点和吕梁特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创造群众满意的业绩,全面提高我市义务教育质量,用好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差异化打造特色旅游项目。坚持立法普法并重,确保所立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加大执法力度,以严的基调、实的措施推动条例“硬”落实,让美丽幸福吕梁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