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丽霞)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监督推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融与共,协同发力,以“三三三四”工作模式为抓手,持续擦亮“吕梁沐春未检”品牌,全力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据犯罪情节,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等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同时,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高发的情况,开展“打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治理活动”,让涉罪人员感受到法治威严,警示教育社会和相关责任主体。
加强“双向保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一方面把倾心帮教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始终,力促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结合办案全面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充分了解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情况,有针对性制定帮教方案,提升精准帮教实效。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帮助其走出困境、拥抱阳光。全市共建成12个“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坚持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全覆盖、一次性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全覆盖。会同教育、民政、妇联、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搭建心理救助、权益维护、复学就业的关爱空间,实现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
深化融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统一办理优势,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孝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18名未成年人被文身现象,开展“涉未成年人文身行业”监督活动,从源头上解决此类问题。研发“控辍保学”数字监督模型,通过学籍信息与学生保险信息对比,精准锁定“隐形辍学”人员名单,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各乡镇开展劝学复学工作。
依法能动履职,凝聚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合力。与吕梁市共青团深度合作,选取10家志愿者协会挂牌成立吕梁市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依托律师、教师、心理咨询师、社区工作者等志愿者队伍,助推未成年人犯罪综合预防和教育挽救体系建设,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司法服务中心,与团委联合开展法治进社区、综合救助活动。针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后折射出的监护人家庭教育缺位问题,共发出80余份督促监护令,解决监护缺位问题。组织174名员额检察官担任213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挑选5名优秀未检干警组建“沐春未检法治巡讲团”,用丰富的案例宣讲,为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