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蔚汾河兴县奥家湾乡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进入山西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2023年3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23〕20号文批复同意《山西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并将全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列为全省重点工程。为了认真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提升河道防洪能力,保障沿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兴县水利局拟实施蔚汾河兴县奥家湾乡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蔚汾河兴县奥家湾乡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于2023年5月4日,经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蔚汾河奥家湾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审管审发〔2023〕40号)立项;2023年12月1日,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蔚汾河兴县奥家湾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兴审管审发〔2023〕154号)同意工程初步设计。
该项目在蔚汾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主槽清淤8km,治理宽度10m,起点位于蔚汾河兴县与岚县交界处至下游明通沟(东方红)水库;两岸建设堤防8912m,结构为M7.5浆砌石重力式和土堤+植草砖护坡;支沟治理7条,堤防总长1370m,结构为M7.5浆砌石重力式和M7.5 浆砌石、仰斜式护坡;建设标准为10年一遇;总投资6992.13万元。工程建设占用保护区实验区面积12.5221h㎡,其中永久占地0.9567h㎡,临时用地11.5654h㎡。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兴县水利局
三、公示单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兴县林业局、兴县蔚汾河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联系人:崔光宇
联系电话:0358-6322010
18035836319
E-mail:18035836319@163.com
地址: 兴县蔚汾镇水磨滩
四、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以及施工期、运行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影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兴县林业局、兴县蔚汾
河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