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丰硕:
因你连续旷工长达114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及《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8条规定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相关解除文件于2023年12月19日邮寄到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平安小区2-1-302,联系电话:13591016950,后被退回。现予以公告。
至公告后30日内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501联系,并领取相关解除文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至此你个人产生的一切业务活动与本企业没有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你自己承担。
特此函告!
顺祝商祺!
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