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刘振国出席

本报讯 (记者 韩笑) 12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副主任刘继隆、李双会、梁志锋、闫玉萍,秘书长张建国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刘继隆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晋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海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草案)》,刘振国为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和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刘振国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并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是要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推动“十四五”规划后半程顺利实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统筹衔接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强化规划的统领作用,完善实施保障机制,推动规划任务顺利完成。二是要保持稳的基调,多方集聚高质量发展要素,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预算方案执行,加强对地方债务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贯彻好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发展。三是要坚持科学治理,坚决打好打赢净土保卫战,切实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以“小快灵”立法、执法检查等手段,助力绿色转型发展。四是要践行“两山”理念,用心擦亮绿色发展底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通过有效的立法、监督等,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美丽吕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