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洋
2023年12月20日,五年一次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全国3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授予全国59名检察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称号。我市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曹月兰(女)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个人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我省检察机关仅有2名同志被授予此荣誉,这在吕梁检察历史上也是第一次,为我市检察系统干部做了表率,开启了新的征程。
当天,曹月兰在省检察院分会场参加表彰大会,当听到自己的名字时,内心非常激动,溢于言表。
曹月兰在岚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从事综合办公室、侦查监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她二十五载如一日,长期扎根基层检察一线,办结的10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15项工作经验被省市级以上媒体报道40余次,7个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其中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1起未成年人保护案被央视《今日说法》宣传报道。
二十多年扎根边远山区,无怨无悔为检察事业奉献青春。曹月兰作为一名兴县人,1998年6月毕业后被分配到岚县人民检察院至今。面对基层检察院繁重的工作压力和父母多病需要服侍的家庭压力,多年来,曹月兰无数次奔忙往返于兴县和岚县,既克服了无数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又保质保量完成了工作任务。
25年来,因工作需要,岚县检察院党组对曹月兰多次调整工作岗位,压重担子,她都能快速进入角色,在本职岗位做出亮点和特色。曹月兰在岚县的人民群众中流传着“要不你去检察院找找曹检察官,她或许能帮你”。在很多当事人口中,也许记不住她叫什么名字,但口口相传,都知道岚县检察院有一位女检察官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
在“小县院”干出“大作为”,“硕果累累”育出多个检察精品案例。曹月兰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默默无闻深耕民行检察条线15年,考核排名连续12年全市前三;勤勤恳恳从事未检工作3年,业务排名连年稳居全市第一;兢兢业业负责公益诉讼检察条线,办理了全省首例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并胜诉,以实际行动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办理的案件中1件在《今日说法》播出,1件被评为最高法典型案例,2件被评为省院典型案例,3件被评为市院典型案例。
做优做好做强主责主业,以能动履职彰显为民情怀。曹月兰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工作中不止步于“结案了事”,而是聚焦当事人的“急难愁盼”,综合运用各类检察监督方式,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近5年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件,为17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00余万元。
“做好民事检察工作,没有耐心是根本不行的。”采访中,曹月兰一语道出了这么多年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心得。邻里纠纷闹得不可开交,当事人会在她办公室抱怨。法院判得不公,当事人在她办公室“求监督”。面对当事人的“无理取闹”,她会心平气和地释法说理。面对当事人的“无奈申诉”,她会积极地为当事人想办法指方向。面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她会主动在办案中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每个案子都是不一样的,每个当事人的诉求也是不一样的,他们来我办公室,我就耐心聆听他们的诉说。”曹月兰说,只要耐心地给他们释法说理,再难的疙瘩都能解开,耐心就像一把打开当事人烦心事的“钥匙”。
“作为一名检察官,二十五年来,我始终坚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初心,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和高质效履职办案的工作标准,始终扎根、扎深民事、行政、未检检察‘责任田’,把自己的青春和满腔的热情全部投入到检察事业上。”曹月兰坚定地说。